【独家】《走入澳洲》新州公平交易厅:购物与消费者保障
您是否了解您所享有的基本消费者权利?对消费者的保障是澳大利亚消费者法(ACL)的一个组成内容,它能够在您购物时保护您的利益。如果您购买的东西出现问题,一定要敢于说出来。
问:哪种情况可以对所购商品进行退款,修理或更换?
答:如果您购买的东西有主要缺陷,您可以选择退款、修理或更换商品。主要的缺陷是指:
- 产品不安全,或者已经损坏
- 产品不能用于预期的用途
- 产品跟您看到的样品或介绍不相符
- 要是早知道有这样的问题,您就不会买这件东西
问:什么样的情况下没法退款、修理或更换?
答:如果产品有次要缺陷并且可以修好,那么卖方可以决定让您退款、修理或者更换。
在下列情况下,卖方不必让您退款、修理或更换:
- 您对一件产品改变了主意,例如,您不喜欢它的颜色,或者尺寸不合适(除非商店有宽宏大量的退货政策)
- 您没有遵照产品说明书去做,或者使用不当,从而导致产品损坏
- 您在购买产品之前已经知道有缺陷
问:有些商店里贴着“不退款”的标识,这样做合法吗?
答:商店里“不退款”的标识是违法的,因为它抹杀了您在产品有缺陷等情况下的权利。
此外,诸如“7天后不退款”或“我们将更换或维修,或给您信用票据,但我们不退款”等,此类招贴也是违法的。
问:什么是保修?
答:保修是卖方或制造商对商品自愿的承诺,但保修不能代替或限制对消费者的保障。即使商品属于制造商的保修范围,您也可以坚持要供应商履行对消费者的保障。卖方不能告诉您这是制造商的责任,以此来回避问题。
问:消费者可以延长产品的保修时间么?
答:延长的保修期是从您购买该物品的时候开始的,而不是从制造商的保修期结束之时开始。
在购买延长的保修期之前,您应该:
- 核对保修的范围,看看保修是否需要在产品定期维修或保养的条件下才有效
- 看清所有的条款,以便决定您是否值得额外花钱购买延长的保修期
问:分期预付款购物(lay-by),消费者需要注意什么?
答:分期预付款购物让您不必一次付清全款就能方便地买下您想要的东西。但是您必须在付清全款以后才能把东西拿回家。
供应商如果同意您分期预付款购物,那么一定要向您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协议:
- 必须是书面协议
- 必须列出全部条款,包括付款的到期日期和终止合同的费用
- 必须使用通俗易懂的英语
问:消费者可以取消分期预付款购物吗?
答:您可以在收到货物之前随时取消协议。在扣除了协议所规定的终止合同费用之后,全部已付款项都必须退还给您。
同时,终止合同的费用不应该超过供应商合理的成本—这可能包括储存费用和管理费。如果供应商取消了分期预付款,那么不能收取终止合同费用。
若是再买货物时遇到了很复杂的情况,一时概括不清,可考虑参加2019年6月16号在悉尼Hurstville举办的【希望之声助您走入澳洲】咨询会。本咨询会邀请了澳洲政府部门嘉宾,协助解答您生活中遇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入场免费,且邀请的嘉宾都是华裔,懂讲中文。
问:有些商家会提供没有利息的交易,消费者需要注意什么?
答:这种交易允许您立即把商品拿回家,过后再付款。这些交易包括了各种费用,如果您不能在免息期结束时付清欠款,那么价钱可能会很昂贵。如果这种交易要求您定期付款,您应该注意的是,最低还款额或许不足以在无息期结束时付清货款,因此您通常必须支付很高的利息(可高达30%)。
如果这种交易还包括给您一张信用卡,您应该注意的是,用这张信用卡购买的其他东西,可能不属于您原来的没有利息的交易,利率可能会很高。您应该自己算算帐,把额外的各种费用都包括进去,确保准时还清货款。在签名之前,必须仔细看清全部条款。
问:在租用物品的时候,消费者需要注意什么?
答:许多商店提供出租物品,比如电器,电脑和家庭用品。在销售时,ʺ租用ʺ经常被认为是一种比较便宜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其实可能比其他的付款方式要贵得多。
您不要以为在租约结束时那个物品就是您的了。许多租约要求您额外支付一笔很大的款项,才能拥有租用的物品。
在签名之前,必须仔细看清协定的全部条款。如果您需要花较多的时间才能看得清楚,请将协议书带回去看。如果您对已经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所担忧,请跟公平交易厅联络。
问:网上购物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如果您在网上购买来自海外的商品,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只能为您提供有限的保护。
在网上购物时:
- 一定要小心那些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条件
- 千万不要提供您的个人银行细节或密码
- 核对您要进行交易的网站或个人的详细情况
- 对价格进行比较
- 核对邮费,手续费以及退款,保修和退货政策
- 向澳大利亚海关查询您能否进口该物品
- 在付款之前确认该网站是安全的
关于避免欺诈的最新资料,请见ScamWatch的网站 www.scamwatch.gov.au以及国家欺诈信息中心的网站(USA)www.fraud.org。
问:遇见上门推销的销售员,消费者需要注意什么?
答:如果您同电话推销员或者上门推销的销售员签署了协议,这样的协议就是推销协议(也叫做不请自来的协议)。
您需注意的是上门推销的销售员不能在下列时间跟您联络:
- 星期天或公众假期
- 工作日上午9时之前或下午6时之后
- 星期六上午9时之前或下午5时之后
销售员必须首先说明登门访问的目的,并出示身份证明。
销售员必须让您知道,您可以要求他们离开; 如果您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们必须立即离开。
他们还必须向您提供一份合同,并通知您有终止该合同的权利。
问:接到销售员在电话上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买家需注意什么?
答:您需要注意的是电话推销员不能在下列时间跟您联络:
- 星期天或公众假期
- 工作日上午9时之前或下午8时之后
- 星期六上午9时之前或下午5时之后
您必须在5天内收到当面送交,邮寄或用电子方式递送的一份合同; 卖方必须告诉您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联邦政府设立了谢绝来电登记(“拒绝来电”登记),所以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推销电话,详情请见:www.donotcall.gov.au,或者致电1300 792 958查询。
问:如果消费者跟这些销售人员之间出现了问题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跟销售人员之间出现问题,那么应该跟他们交谈或写信,解释您希望怎样解决问题。
假如问题还不能解决:
- 请拨打新州公平交易厅联系电话:13 32 20
- 如需中文语言帮助,可直接拨打电话:13 14 50
- 如需免费调停服务,可登陆新州公平交易厅网站:fairtrading.nsw.gov.au,递交投诉
- 或者到新州服务中心 Service NSW 填写书面的申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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