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收到AAT 审裁处的判决书,客户的186雇主担保(自雇)被拒绝的决定被推翻,成功获得提名资格,也就是说他们一家的永居签证可以批准,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在这里,笔者先介绍一下客户的故事。他们一家在澳洲持有457劳工签证,自家经营生意,并以这门生意取得457签证,两夫妻一直负责所有营运管理的工作,持有两年457签証后便申请186永居签证,可惜遇人不淑。第一名代理虽然成功帮助她取得457签证,但在为她转186永居身份时,因为材料没有凖备好,提名被拒绝。后来她经自家的会计师推荐转换另外一名代理,重新再申请一个新的提名,但结果还是被拒绝,她之前的申请旧代理已经提出上诉,如今又重复上诉,夫妇俩将所有的家当全部投入在澳洲的生意上,虽然他们的生活水平中等,但是却十分满意澳洲的生活方式,假如回国便一切要重新开始,真是进退两难!
今年三月份,夫妻二人接到AAT开庭审理通知。开庭时,裁判官问了一连串问题,因为前后两名代理都没有提醒她如何凖备材料,她完全没有凖备,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幸好裁判官给她一个新的庭审机会。最后,这位客户通过她的一名邻居介绍来找笔者,笔者了解她的案件后,发现她的前后两任代理没有太多经验,对457转186的关键因素没有把握好,申请人日常应付生意已经一身疲惫,移民政策根本就一窍不通,希望付钱给专业人事来协助处理,想不到遇上两名不专业的代理,不但没有为她的案件把关,最后连电话也不接,最后笔者为她的案件重新整理所有文件并详细向AAT解释,最终得到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近两年类似的个案笔者接触不少,主要问题出在工资、培训証明、工作时间、职位内容、自雇等等,经过文件补充及详细解释后,很多案件成功被AAT推翻送回移民部重新考虑,笔者在457签证收紧后,曾经发表文章告诉读者,很多申请被不公平地拒绝,鼓励申请人上诉,不要犹豫。大部分接受笔者意见的申请人在笔者协助下,上诉到AAT后成功取得永居身份。
上述自营生意的申请人,在联系笔者时AAT的案件已经接近尾声,审裁官已经为她的案件举行庭审一次,但发现她对上诉要提供的文件,并没有准备好,给予她另外一次补充机会,她连忙寻找为她处理案件的代理,但没想到这名代理竟然回避她,不接她电话,更没有指导她如何补充文件。她不得已又再找了一名主要办理留学的代理,但这名代理认为这位客户的年龄已经超过45周歳,不可能重新申请186雇主提名签証,上诉是不会成功的,她只是在浪费时间,竟然向她提议申请海外188a商业移民签证代替AAT上诉案件。幸好她遇上笔者的旧客户,在了解她的故事后,介绍她来笔者办公室见面,笔者发现这前后三名代理对于457签证及186签证不太专业,遇上问题后,不懂得如何回答,怕被客户责怪,竟然不接见客户,拒绝接听电话。幸好这位客户经笔者指导下重新整理文件并安排庭审最后才有这个结果。
读者假如有同一情况,不知如何面对AAT开庭,请联络笔者为您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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