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遗嘱有效,需要符合这些标准:
除非已婚,否则您必须年满18岁(最高法院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批准18岁以下人士的遗嘱)
它必须是书面形式 – 可以手写,打字或打印
它必须由出示遗嘱的人签署并由两名或多名证人见证(受益人不应是证人,因为它可能取消他们的权利)
你必须具有“遗嘱能力”。这意味着:
你知道遗嘱的法律效力
您必须了解资产的范围
您必须了解通常希望从您的遗产中受益的人
您不能因精神疾病或精神疾病而被阻止做出关于谁将从您的遗嘱中受益的理性决定。
新州受托与监护署等专业遗嘱撰写者将确保在起草遗嘱的过程中解决涉及遗嘱能力的领域,我们将提供公正的证人。我们还可以提供有关遗产规划的建议,以及可能对您的遗嘱提出异议的建议。
来源:新州受托与监护署
编译声明:本文为编译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希望之声澳洲生活台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编译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info@soh.org.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