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望之聲2020年6月19日】(本台記者秦斌綜合編譯)
歐盟6月17日提出新草案,要求外國企業入股歐洲企業資金達一定額度時,必須提交歐盟執委會審議,以防止外國企業利用國家補貼破壞市場的公平競爭。
根據新草案,當非歐盟企業尋求購買歐盟企業股份時,歐盟執委會將根據國家補貼規則決定是否批准收購計劃。如果違反規定,收購交易將被取消,同時收購企業將面臨罰款。這項草案將在 9 月 23 日公開徵詢意見後,由歐盟委員會立法。
歐盟強調新草案並沒有針對任何國家。但外界推測,這是主要針對中國企業依仗政府補貼拓展全球市場的反制措施。
此前在2月份,德國和法國兩國政府致函歐盟,提出應該修改有關企業併購的指導方針,以應對歐洲企業面臨獲得政府補貼的中國企業不公平競爭的局面。
上個月,中國銀行控制的中銀航空租賃公司收購了挪威航空12.67%的股份。 而阿里巴巴去年對英國萬里匯公司的全資收購,被視為中國公司在全球金融領域最重要的一次收購。對於中國企業在政府補貼下併購各國企業,歐洲各界感到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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