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望之声澳洲生活台2020年12月1日】(本台记者秦斌综合报导)
韩国在1980年发生“光州事件”,时任总统全斗焕事后涉嫌诽谤遇难者,光州地方法院昨天一审判处全斗焕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韩国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2017年4月,全斗焕在出版的回忆录中主张,已故神父曹皮乌斯声称目睹军用直升机对民众开枪的证言子虚乌有。2018年,全斗焕因涉嫌毁损抗争运动遇难者名誉遭起诉。
法院今天认定“光州事件”期间,军用直升机的确曾射击民众,因此判处全斗焕毁损死者名誉罪名成立。
依韩国现行法规,毁损死者名誉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检方求处1年半徒刑。
光州地方法院表示,希望在五一八事件中应负最大责任的全斗焕真心对此承受莫大痛苦的众多国民致歉。
不过,全斗焕出庭期间仍与之前参加庭审一样,多次打瞌睡。他也未回答是否承认开枪镇压民运、对此有无责任及为何尚未谢罪等问题。
全斗焕在朴正熙遇刺之后,政变夺权成为韩国总统。他奉行新军人权威主义的独裁统治,镇压民主运动。
1980年5月,全罗南道光州学生和平民示威抗议军方戒严令,遭军方镇压,造成5百多人丧生、三千多人受伤,史称 光州事件或五一八光州民主运动。
1996年8月,全斗焕因镇压光州民主化运动和贪污罪被首尔地方刑事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后于当年12月被首尔高等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1997年12月被时任总统金泳三赦免。
责任编辑: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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