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走入澳洲》:新州受托及监护署——遗嘱、遗产授权书
在大多数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对于跟“死亡”有关的话题是忌讳的,不太愿意主动谈及。比如说到遗嘱,有些朋友觉得谈遗嘱伤感情,尤其在“生前”谈论遗嘱更是一种忌讳、不吉利。那么,立遗嘱、生前立遗嘱,有必要吗?有效的遗嘱,能起到什么作用?
现实生活中,我们见过太多因为家产纷争,导致原本和睦的家庭分崩离析的案例。如果逝去的当事人留下一份遗嘱,可否改变这样种情况?为什么当事人立有遗嘱还会发生家产纷争?
很多人会认为,就算没有遗嘱,逝去的父母或有亲缘的家人留下的财产也会顺位继承到自己的手上,别人无权与其争得财产;有些想要立遗嘱的当事人也会认为,在其去世后,他的孩子和配偶,或者与其有亲缘的家人会自然继承财产,并会将财产分配妥当。真的是这样吗?
问:在澳洲,当事人去世以后,遗嘱受益人可以马上得到遗产吗?
答:在澳洲,遗产和遗嘱的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法律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会觉得,我立了遗嘱,去世以后,家人就可以马上得到遗产,但在澳洲这是不可能的。在澳洲,一个人去世以后,银行会立即冻结当事人的所有存款,直到拿到高等法院的遗嘱执行令以后才会被解冻。
如果当事人去世以后,没有留下遗嘱,他的财产就不能按照遗嘱、遗产法来分配了,而是根据另一项法律——《继承法》来分配。如此一来,当事人的财产就不会按照他个人的意愿去分配了。
问:遗嘱(WILL)是什么?
答:遗嘱是一份清楚地列明您希望如何在您去世后分配您的遗产的法律文件。
问:为什么需要一份遗嘱?
答:如果您去世时没有制定遗嘱,那么您的遗产将会按照《继承法》进行分配;而且,遗产分配程序会比较繁琐、处理过程可能会比较长,并且可能增加费用。
问: 执行人(EXECUTOR)和信托人(TRUSTEE)是什么?他们的工作是什么?
答:执行人是在某人去世后执行他的遗嘱的人。执行人的职责是:根据该遗嘱的条款,管理已去世人的遗产,保护已去世人的遗产。
信托人的职责是:在该遗嘱规定的一段时期内,按照遗嘱的条款和形式来管理信托基金,定期向受益人发放各种利益。
执行人和信托人都要接受政府各项关于遗产和遗产信托管理的法例和法规的规管。
问:当事人该如何任命遗嘱执行人和信托人?为什么亲人和朋友不是最好的选择?
答:许多人认为任命他的朋友或亲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比较好,可往往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人在经受失去亲人的痛苦中是很煎熬的。虽然逝去的当事人出于信任,委托他们成为遗嘱执行人、信托人,把这样责任重大的工作交给了他们,但在这种悲痛情绪中,对于他们来讲,任务是很艰巨的,也许这并不是一种荣幸,反而很可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在这个时候,新州受托及监护署就给当事人的家人和朋友提供了一个选择:新州受托及监护署可以作为后备力量,被任命为执行人和信托人,来支持和帮助遗嘱、遗产的管理,同时帮助您完成整个法律程序中的所有步骤和事宜。
执行遗嘱的工作不但复杂,而且费时,并且需要法律、会计和税务方面的知识。由于这些原因,加上您的遗嘱执行人有可能比您早去世,因此任命朋友或亲戚担任遗嘱执行人并非是最好的主意。
问:为什么任命新州受托及监护署(NSW TRUSTEE AND GUARDIAN)作为遗嘱执行人和信托人比较好?
答:任命新州受托及监护署作为遗嘱执行人和信托人:
- 能帮助您的亲友在其非常悲伤的时候,最大限度减轻因管理您的遗产而产生的大量、繁琐的工作
- 能为各个家庭成员之间,因为继承遗产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独立、专业的解决意见
- 能根据一份遗嘱的条款,进行长期的遗产信托管理
- 能处理好有关收入税务和信托税务的问题
- 能处理好物业的产权改变和其他法律上的问题
- 能管理好有关商业生意的遗产产权和海外的遗产
- 能将遗嘱和有关物业产权证,免费存放在新州受托及监护署的保险箱内
问:当事人可否自己立遗嘱?
答:我们不建议当事人自己制定遗嘱,因为遗嘱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要求,如果不符合,法庭可能裁定该遗嘱无效。
如果您的遗嘱内未有提及所有遗产,那么未提及的遗产就会按照《继承法》进行管理和分配。
一份遗嘱的用词必须使用专业的法律词汇。如果遗嘱内有模糊的用词,该遗嘱将需要被呈上最高法院进行解释,从而会产生相当的费用,并会延误遗嘱的执行时间。
问:立遗嘱前要做哪些准备?
答:第一,要对您的财产做一次健康检查,看看您有哪些财产;财产的所有权是怎样立的;财产价值多少金额或市场价值是多少;另外,还需跟遗嘱订立人商量,除了遗嘱以外,是否需要遗产规划;
第二,您需要考虑把这些财产赠予谁,有特殊意义的财产是否一定要某人继承;
第三,想想谁是您的遗嘱执行人,最好是熟悉遗产管理法律程序的人;
第四,如有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别忘了想想谁是孩子的监护人,谁是他们的财产的信托管理人 。
问:当事人应该何时制定和更改其遗嘱?
答:任何一个年满十八周岁的人士,我们都建议他立遗嘱,并且每五年检查遗嘱一次,目的是保证遗嘱依然反映的是您的意愿。如果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您可能需要更改遗嘱:
- 结婚
- 如果您结婚,结婚前制定的遗嘱会被宣告无效或取消,除非该遗嘱包括打算结婚的问题;若结婚前的遗嘱有赠与配偶的条款,该条款有效
- 若结婚前的遗嘱有任命配偶作为遗嘱执行人和信托人的条款,该条款有效
- 分居或离婚
- 如果您离婚,遗嘱依然有效,但是离婚会取消任何对以前配偶赠与和任命以前配偶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条款
- 若离婚前的遗嘱有任命以前配偶作为共同子女信托人的条款,该条款有效
- 开始一段同居关系
- 您孩子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 遗嘱的执行人病了,以致不能承担执行人的职责,或遗嘱执行人去世了
- 遗嘱中一名受益人去世了
- 配偶去世了
- 遗嘱中提及的金钱价值,因为时间变化而贬值
- 退休
- 遗嘱中提及的赠与物品变卖了
以上这些变化,可能会使其中某些受益人得不到任何遗产,而其他受益人希望您给他们更多的份额。
问:谁能争当事人的遗产?
答:根据有关法律,能够争您的遗产的人,不仅包括您的配偶和孩子。有权争遗产的还包括您的前任配偶、同居配偶还有任何受养人。
现在越来越多人拥有比较复杂的家庭结构,比如混合家庭或第二次婚姻。这样会增加亲人争您的遗产的机会。
受托及监护署能够给制定遗嘱的当事人提供妥善解决这些争议的建议。
问:当事人应该把遗嘱保存在哪里?
答:一份遗嘱,只有在能被找到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所以请把遗嘱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这很重要。例如:把遗嘱保存在银行的保险箱内,然后告诉您的亲友它在哪里。
若您在受托及监护署订立遗嘱,您的遗嘱将被免费保存在受托及监护署的保险箱内。若您有与遗嘱相关的重要文件,如屋契,也可以免费保存在受托及监护署的保险箱内。
新州受托与监护署提供遗嘱保险箱服务,一份遗嘱一次性收费29澳币,可以帮助您一直保管。
问:新州受托及监护署与律师有什么不同?
答:受托及监护署执行处理遗产过程中的所有工作。
律师通常受执行人的授权,只从事遗产管理的法律工作,而不提供其他专业服务,比如会计、税收专业服务等。
除此之外,律师只会就他们在处理遗产时提供的法律服务来收费;新州受托及监护署提供的是作为执行人的全面服务,所以这两者的服务收费是不能进行比较的。
问:订立一份遗嘱的费用是多少?
答:立新的遗嘱:$330
更改遗嘱:$220
对于拿全额老人金的当事人:免费
问: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是什么?
答:如果到您无法管理自己事情的时候,再把您的意愿告诉将要照顾您的人,可能已经太晚了。所以最好是现在就订立一份有效的授权书,任命授权人,让授权人在您万一无法处理事情时,帮您管理财务。
订立一份授权书并不代表您失去了自己控制财务的权利,它只是给予授权人在您在世时根据您的指示管理您的财务的正式权利。
只要您仍有自己做决定的能力,您的授权书可以在任何时候终止。
订立一份有效的授权书时,您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并且有足够能力理解授权人做决定的性质和影响。
问:长久授权书(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是什么?
答: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您失去自己处理财务的能力,普通授权书指定的授权人的权力也宣告终止。长久授权书所赋予授权人的权力,在您失去自己处理财务的能力时依然有效。长久授权书使您能够在一些意外事件,如事故或身体的疾病发生前作出计划。
问:为什么指定受托及监护署作为当事人的授权人比较好?
答:有几下几点好处:
- 受托及监护署具有恰当的法律、商业生意、财务及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是为什么许多人选择一个有专业知识的授权人的原因
- 作为一个专业的授权人,受托及监护署拥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与各种各样的法律和金融机构打交道,这是一项高要求和十分花费时间的工作
- 受托及监护署作为授权人保持独立的财务和会计报告,并且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可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财务困难和家庭不和
- 受托及监护署是独立的新州政府机构,不会受到您的朋友或家庭成员的利益冲突影响,所以我们能够永远为您的最大利益提供服务
- 受托及监护署是有新州政府作担保的。
问:如何联系新州受托及监护署?
答:新州受托及监护署在悉尼市区和Parramatta设有办公室。
- 悉尼市区办公室电话:9240 0732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
电话接通以后请说“MANDARIN”(普通话)或者 “CANTONESE” (粤语),会有中文工作人员与您对话。
- 在悉尼各个州,我们每周都有摊位的推广和服务,地点有可能在社区中心、图书馆,也有可能在退伍军人俱乐部。您可以在新州受托与监护署网站上查询每周活动时间及地点:tag.nsw.gov.au。如看不懂英文,您可以打电话到悉尼市区办公室,中文工作人员会告诉您活动时间和地点。
音频节目:【走入澳洲】新州受托与监护署:当事人去世以后,家庭成员可以马上得到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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