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局近幾日不公布配額,卻公布了一則關於186/187簽證的高薪英語豁免的快報:
▼ 快報中指出 ▼
如果你在2017年7月1日之前已提交186/187簽證申請,那麼你可以繼續享受之前的高薪英語豁免機制,即年收入高於$180,000的申請者仍然可以豁免英語成績。但是,7月1號之後遞交申請的申請者不再享有高薪豁免英語的“特權”。
同時,7月1日之後遞交一步到位的186/187簽證申請者的年齡限制,由50歲下調到45歲,對超齡的申請人來說,形式嚴峻;而457轉186/187的年齡限制,目前不受影響。
如果你對7月1日之後186/187簽證申請的細則有疑惑,您可以參考以下我們為您盤點的最全政策變動信息(以下內容與之前我們發布的另一篇文章中部分內容一致,想查看另外的專家分析,請見本文下方另一篇文章鏈接):
職位清單調整
- 目前已明確,4年有效的457簽證不受任何職業清單變動影響;
- 187簽證暫時不受職業清單變動影響,只要職位是ANZSCO Skill Level 1, 2 & 3的簽證申請人都可以申請;
2018年3月即改變,屆時,提名職位必須在MLTSSL上。
- 186簽證一步到位類別(Direct Entry Stream)將依照最新公布的STSOL與MLTSSL(IMMI17/080),來確定職位的可提名性。
Attention:在IMMI17/080中,對個別提名職位還有附加要求。
1、詳情請查看:7月1日職位清單變動全面整理
2、移民局相關網站:https://www.border.gov.au/Trav/Work/Work/Skills-assessment-and-assessing-authorities/skilled-occupations-lists/caveats-on-occupations
年齡要求
- 7月1日起,“一步到位186和187僱主擔保永居簽證年齡限制” 從50歲調整至45歲。此次年齡限制的調整,只對7月1日之後遞交的簽證生效,不具回溯性;
- 457轉簽的186和187僱主擔保永居簽證(TRT Stream)的年齡限制,將於2018年3月1日起,從50歲調整至45歲;
- 年齡限制的豁免機制有:
1、澳洲政府科研機構提名的Skill Level 1 & 2的科研人員和專家;
2、澳洲大學擔保的講師、或院校領導;
3、持444或461簽證的、過去三年在澳洲為提名人、且在提名崗位全職工作超過兩年的新西蘭人;
4、持有457簽證、且工作滿4年,並在偏遠地區工作至少兩年的醫療從業人員(ANZSCO Group 253)。
英語要求
- 7月1日起,457轉簽的 “186和187僱主擔保永居簽證(TRT Stream)英語要求”,從原來的雅思四個5提高至四個6。此次英語限制的調整,只對7月1日之後遞交的簽證生效,不具回溯性;
- 英語限制的豁免機制有:
1、英語環境學習滿5年者(包括初、高中及以上的大學教育);
2、原來的高薪豁免機制是:—年工資高於$180,001可免雅思;自7月1日起正式失效。
注意:高薪豁免機制的失效是具有回溯性的!也就是說,7月1日前遞交、但沒有簽證結果、且使用了高薪豁免的457轉簽的186和187僱主擔保永居簽證(TRT Stream)申請者,需要儘快考出雅思四個6的成績。
職業評估與三年工作經驗要求
7月1日起,對於一步到位186和187僱主擔保永居簽證(DE Stream)的申請人,原來的高薪豁免機制(年工資高於$180,001可免職業評估)自7月1日起正式失效。
注意,高薪豁免機制的失效是具有回溯性的!也就是說,7月1日前遞交、但沒有簽證結果、且使用了高薪豁免機制的一步到位186和187僱主擔保永居簽證(DE Stream),需要儘快完成職業評估,並且確保補交三年工作經驗證明。
強調:僱主擔保簽證的工作經驗證明與技術移民的工作經驗證明不盡相同,詳情請諮詢環澳移民。
真實崗位說明
7月1日起,457轉簽的186和187僱主擔保永居簽證(TRT Stream)也同樣需要提交真實崗位說明書。此真實崗位說明要求的調整,只對7月1日之後遞交的簽證生效,不具回溯性。
本地員工培訓要求
7月1日起,所有的186/187僱主擔保永居簽證(DE & TRT Stream)申請,都需要遵守更加嚴格的本地員工培訓要求。
雖然有了更嚴格的定義,但本質上與原來的培訓模式並未有大的改動(直接繳費給ATO管理的Skilling Australians Fund的本地員工培訓模式並未在本次提及更新,根據之前的Fact Sheet 2,應該會在2018年3月份才開始實施)。
提名次數限制
7月1日起,新的條款引入,限制一步到位186和187僱主擔保永居簽證(DE Stream)的申請人,在簽證結果未確定的情況下、而且第一次提名被拒、或者撤銷後,再次遞交新的提名的可行性。
From: http://www.auliving.com.au/201707/53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