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党欲实施让法庭有权罢免工会官员的法律。如果新立法获通过,工会可能会因为“不能正常运作”而被注销,而工会官员也可能会被罢黜。
据澳新社消息,该法案的出台,正值联盟党政府针对工党与建筑、林业、矿业与能源工会(CFMEU)的关系向工党施加更大压力之际。
众议院领袖派恩(Christopher Pyne)周四告诉议会,政府将会于春季联邦议会期间推出这个去年大选时承诺的法案。
在新的立法中,如果一名工会官员屡次违反法律,法庭可以将其罢免。海登(Heydon)皇家委员会建议法庭的罢免权应适用于因犯罪被判处五年或五年以上监禁的工会官员。工会官员被取消资格的时间长短将由法庭决定。
如果被罢免的官员继续在工会任职,将面临罚款或两年的监禁。
同时,如果工会“不能正常运作或不再为工会成员的利益服务时”,法庭还可以将工会托管或注销。
From: http://www.epochtimes.com/gb/17/6/23/n92972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