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高等教育部门有所保留,澳大利亚的大学已经开始制定新的准则来保护校园内的言论自由。
澳大利亚最大的大学——莫纳什大学(Monash University)正在评估此政策,以确保其符合前高等法院首席法官Robert French在政府委托的审查中提出的言论自由模式。
莫纳什大学副校长Margaret Gardner说,她的大学正在仔细研究现有的言论自由政策,以确保这些准则与French先生的“大同小异”的报告中提出的准则相符。
“我们认为,我们只需要重新审视一项准则的框架结构,” 她说道:“我们正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
Gardner教授不记得这项准则是什么,但她驳斥了有关“校长与副校长在这一模式的优点上意见不一致”的报道。
她说:“我和校长之间没有分歧。”
由西澳大学校长French先生领导的联邦政府委托审查得出结论:澳大利亚校园存在言论自由危机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但联邦政府委托审查建议制定一项“自愿守则”,以加强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联邦教育部长Dan Tehan也敦促各机构采纳这项守则。
虽然这一守则包括保护校园员工以及学生不受歧视、威胁和羞辱,但它指出,没有义务保护员工和学生“不受他人合法言论的冒犯、震惊或侮辱”。
在迪肯大学校长理事会5月下旬的一次会议上,校长宣布原则上支持French先生的言论自由提议。
大学副校长在迪肯大学的会议上,也就是在校长聚会的时候,拒绝优先考虑这个问题,也拒绝观看French先生的演讲。
出席会议的一位人士说:副总理的行为令人费解,是“浪费的机会”。
拉筹伯大学副校长John Dewar说:拉筹伯大学已经成立了一个专项工作组,以评估是否实施该准则。
“(我们)正在非常仔细地考虑这一点,以期在年底前实施。”他说道。
墨尔本大学将于周三在其理事会的一次会议上讨论这一拟议准则,并可能会开始遵守准则原则的正式声明。
澳大利亚天主教大学(Australian Catholic University)校长John Fahey表示,他将敦促他的学校考虑该准则,并达成决议。
“我也意识到我不是唯一一个这样想的大学校长。大学应该是言论自由的堡垒,这是一个国家成功的最首要的一点,”Fahey先生说。
悉尼大学的一位发言人说,该大学的理事会在5月的会议上讨论了该报告,副校长Michael Spence将于7月重返校园,并提出下一步的计划。
理事会将考虑“是直接采用这一准则,还是将其原则嵌入我们现有的政策框架,才是能够加强我们保护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的方法”。
这位发言人称赞了French先生的工作和“深思熟虑、极其全面的报告”,她说:报告采纳了该部门提供的大部分反馈意见。
本月早些时候,Spence先生对实施该准则持保留态度,他说:民事话语的细分范围不仅仅是大学。
澳大利亚大学首席执行官Catriona Jackson说:各大学正在认真考虑French先生的审查和拟议的政策。
她说:“在整个行业中,至少有100项政策、规范和协议支持知识产权和言论自由。”
“用这些复杂的制度政策来综合一个新的准则——同时遵守控制仇恨言论、歧视和诽谤的法律——需要三思而行,并且需要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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