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卖家与买家在签署房产销售合同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卖家可能出现反悔情况,不想继续执行合同,停止出售房产。这时,买家可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合同,买下房产。
法律原则 ( Equity regards that act as having been done as it ought to have been done )
买家和卖家一旦进入房产销售合同,澳洲法律即认可了买家在该房产上的权益。因为法律需要按照合同的执行结果去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即使合同还没有执行,或已部分执行。
买家和卖家的权益
对于房产销售合同,执行合同的最终结果是:卖家拿到售房款,买家拿到房产。在合同签署之后,虽然还没有执行完成,但从法律上,买家在该房产的利益已经得到认可,就好象是房产已经是买家的了,卖家暂为保管而已。
强制执行合同 ( Specific Performance )
买家可要求法庭强制执行合同,买下房产。法庭在做判决的时候,考虑的因素是:在卖家违约的情况下,卖家可通过哪些方式赔偿买家:
- 卖家用金钱赔偿买家;或
- 卖家交出房产,执行合同。
如果买家执意要买,法庭很难用金钱来衡量卖家违约对买家所造成的损失,而最终要求卖家出售房产,执行合同。
供稿:澳洲王刚律师
图片:网络
悉尼办公室: 61 2 9283 8098,0430 999 888
地址:306/370 Pitt Street, Sydney NSW 2000
手机: 0430 999 888
Email:info@heraldlegal.com.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