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望之聲2023年9月26日】(本台記者鄭欣綜合報導)
國安法下壓力空前 港自由度評分頻下跌
繼日前跌落全球經濟自由度榜首後,香港在最新的全球學術自由排名中再次大幅下滑。報告分析指,北京在2020年訂立的港區國安法,為香港學術自由帶來前所未有的壓力。
民主議題研究機構V-Dem Institute日前公佈2022年全球學術自由排名。排名以研究及教學自由、學術交流及傳播自由、校方自主性、校園誠信,以及學術和文化表達自由5個指標釐定學術自由指數,1分為滿分,再以每0.2分去劃分一個等級,建立出A到E共5個等級。
2022年香港學術自由指數僅為0.23分,跌入D級,較2012年0.71分大幅下降,在179個國家或地區排名第152名,亦成為被報告點名倒退的地區。按照以往同類報告的分析,D及E級存在廣泛侵犯學術自由的情況(extensive violations of academic freedom occur in practice)。
而在華人為主的國家或地區中,台灣表現最佳有0.84分,屬於A級;新加坡其次有0.51分,屬於C級;中國則只有0.07分,屬於E級。
報告認為,北京於2020年夏季訂立《國安法》,對香港的學術自由帶來前所未有的壓力(a National Security Law enacted in Beijing in the summer of 2020 has put unprecedented pressure on academic freedom in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前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25日在《明報》發表標題為《香港的品牌困惑》的文章。
文中指,近年經歷政治動盪和《國安法》的實施後,香港目前的形象困惑模糊,讓部份外國人懷疑香港仍是否如從前一樣自由的城市或市場,是否日漸受政治控制令多元包容收縮。
文中表示,雖然其它國家亦有國家安全法,但外國政府「鮮讓這些處理極端情況的法律,籠罩日常討論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致易產生驚弓之鳥」。張炳良呼籲當局在「天天唱好」之餘,亦須正視外圍觀感。
此外,紐約時報中文網日前也撰文指,香港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受益於「一國兩制」,然而2019年大規模抗議活動後,北京於2020年對香港實施了國家安全法,破壞了這種自治權。
與此同時,政治上發生的變化加劇了北京與西方的緊張關係,加深了地緣政治分歧。
文中說,港府雖然宣稱仍享有高度自治,但香港正變得越來越像中國大陸的其他地方。
總部設在香港的東方資本研究公司董事總經理安德魯·科利爾表示,「如果說人們曾將香港視為遠離大陸政治的安全港,這種看法已經改變了。」
黎智英被囚千日 逾10個國際組織籲英相施壓北京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遭關押,將於9月26日踏入1,000天。「保護記者委員會」等多個關注國際新聞自由和人權的組織25日共同呼籲英國首相里希·蘇納克 (Rishi Sunak,又譯辛偉誠) 立即採取果斷行動,確保黎智英能夠被當局釋放。
這份公開信聯署者包括:國際特赦組織、促進公民參與組織(CIVICUS)、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保護記者委員會(CPJ)、英國筆會(English PEN)、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等11個民間團體。
公開信指,現在是時候與北京對峙了,因為中共當局並沒有履行《中英聯合聲明》中保障香港自治權的承諾,香港當局也必須承擔不尊重《基本法》規定的基本權利以及言論和新聞自由的後果。
公開信又指,考慮到黎智英已經75歲以及其健康情況,敦促蘇納克利用所有可用的公開和私人管道明確發聲,以促成英國國民黎智英獲得釋放。又呼籲英國政府還要支持香港人民,包括採取更多的行動及對港府公開聲明,要求釋放所有因為正常履職卻被關押的香港記者。
公開信表示,釋放黎智英是維護香港新聞自由的根本性一步。
此外,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Sebastien Lai)聯同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代表日前在英國出席活動,再次呼籲外界關注黎智英案。
黎崇恩說,父親今年75歲,快要76歲,很擔心他的身體狀況,並批評即將進行的審訊只是一場「表演」,在國安法下想怎樣判就怎樣判。
而出席活動的「末代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表示,只要黎智英一天仍被關押,都要繼續為他發聲,並認為英國不應例行公事,要做更多確保黎智英獲釋。
彭定康表示,如果民主國家的領袖,尤其是英國不繼續為黎智英發聲,「那會是很羞恥的事情」。
與警互動15秒 記協主席遭判囚5日
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去旺角麥花臣場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應警員要求出示身份證,遭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阻差辦公)及交替控罪「阻礙公職人員」罪。西九龍法院25日裁定陳朗昇阻差辦公罪成,判囚5天。
陳朗昇25日進入法院前表示,裁決任何事都會發生,唯有平常心去面對。
裁判官梁嘉琪裁決時稱,陳朗昇得悉截查警員身份後,仍「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不停發問,無適時提供身份證文件予警員查閱,認為他是蓄意,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因此裁定陳朗昇阻差辦公罪成。
梁嘉琪又稱,罰款不足以反映控罪嚴重性,加上被告未見悔意,以7天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傳媒界的背景和貢獻,酌情扣減兩天。被告獲准以3萬元保釋上訴 ,不得離開香港並需要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兩次向警方報到。
記協同日發聲明指,「據法庭供詞,陳與警方的互動歷時僅15秒,警方證人以陳情緒激動、揮動雙手為由,指控其阻差辦工,此說法居然獲法庭接納。」再度印證香港新聞自由,在法例上所受的保障已淪為空談。即使一名記者採訪時配合警員要求,並試圖行使作為市民的基本權利,仍會被裁定刑事罪行 。
記協認為,警方拘捕一名正進行採訪工作、行使基本權利、並盡力配合警方行動的記者,再由法庭定罪,向外界釋出香港以法律為名,針對新聞工作者,阻撓新聞採訪的強烈訊號。
記協亦表示,主席所面對的裁決和刑罰,顯示香港新聞自由並無改善甚至惡化。
陳朗昇去年曾到英國牛津大學路透新聞研究所進修。該研究所所長Rasmus K. Nielson獲悉陳判監的消息後發聲明表示感到遺憾,指陳朗昇為牛津大學路透研究所的重要一員,他未來將會為新聞業作出貢獻,今天的判刑,提醒所有記者在極權環境下採訪所面對的挑戰,強調新聞不是罪,亦不應被視為犯罪。
杭州亞運 何詩蓓200米自由泳奪金
在杭州亞運第二日(25日),香港「女飛魚」何詩蓓在女子200米自由泳項目以1分54秒12的成績,為香港泳隊首奪亞運金牌,並打破亞運紀錄。連同50米蛙泳及女子4×100米自接力,何詩蓓已得3面杭州亞運獎牌。
何詩蓓25日早出戰初賽以首名晉級。她於決賽起步一直維持領先,初段已領先對手一個身位,在三次轉池都保持首位,最終以近兩秒優勢奪冠。
另一名港隊女將歐鎧淳在決賽中她游出28秒35得第4名,僅落後0.14秒,與獎牌擦身而過。
何甄陶則參加男子50米自由泳,他在初賽以總成績第二晉級,決賽則游出21.87秒,奪得一面銀牌,與冠軍僅差0.15秒。
香港隊在昨日(24日)首日賽事共取得2金。其中林新棟及王瑋駿為港隊奪得本屆首面金牌,隨後在晚上的男子花劍個人賽中,劍擊代表張家朗在男子花劍個人賽奪冠,為港隊史上首面亞運劍擊金牌。
截至25日晚10時30分,香港隊以3金4銀7銅,暫列第五名。
責任編輯: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