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4年5月25日】(本台記者楚雲珒綜合報導)
在台灣立法院掌握關鍵多數的民眾黨和國民黨正嘗試強行通過法案,讓立法院享有新的調查權力及實際掌控巨額基礎建設經費,引發上萬人在立法院外抗議,儼然10年前太陽花學運的翻版。5月24日,立法院續審國會職權修正相關法案,截至當天下午17時,台灣立法院外已經聚集了超過2萬民眾,抗議藍白兩黨“黑箱”操作。
超過50個民團24日一早就號召民眾在立法院外青島東路與濟南路集結,要求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中華民國刑法藐視國會罪等修法草案退回委員會重審。
據中央社報導,上午10時許青島東路人潮已從主舞台延伸到中山南路,主辦單位在11時喊出現場已超過7000人,集結速度比21日快。現場喊出「沒有討論,不是民主」與「我藐視現在的國會」等口號,也有人帶百合花發給參與民眾。
立法院近日陸續在衝突中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截至21日已二讀通過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藐視國會、調查權、人事同意權等條文,其餘包含聽證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等在24日的院會續審。
而此次爭議如此巨大的原因有兩點,分別是法案內容的本身,以及藍白兩黨想要強行通過提出的法案。
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提出4項法案,包括將「藐視國會罪」納入刑法、強制總統接受立法委員的提問並予以答覆,以及提撥可能高達新台幣2兆餘元、於在野立委在台灣東部的大本營進行數項基礎建設計劃。
而法案未經過適當的研議,甚至也未採取記名表決,而是選擇以舉手表決。
全國律師聯合會18日發布聲明表示,相關法案「未經實質討論,更未有實質審查,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不僅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的基本原理,本會表達最嚴正的譴責」。
其中的「藐視國會罪」更是爭議的焦點。該條款規定備詢者「不得反質詢」、「不得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得處以罰鍰」、「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台灣《上報》總主筆陳嘉宏撰文稱,藐視國會罪最大的問題在於它徹底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所謂的「反質詢」、「隱匿資料」、「虛偽答覆」、「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全都是不確定的概念,而其定義還完全由立法院的政治力,諸如「五位立委連署」、「院會決議」來決定,也就是說只要掌握國會多數的一方,就可以任意裁罰被質詢的官員,此與當年《真調會條例》在國會裡創設一個「准司法權」卻遭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案例非常類似。事隔20年,立法院又想扮演這樣的違憲怪獸。
另一個大問題是二讀草案規定備詢者:「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覆。」也就是說,只要會議主席也反對,行政官員必須依法保密的義務在備詢過程是不存在的。例如,徐巧芯日前涉及泄漏台灣透過捷克援助的機密,她只要在備詢時徵得國民黨主席同意,備詢官員就得逕行解密。這不僅視《國家機密保護法》如無物,還以上對下的姿態侵害行政權,其違反權力分立幾不待言。
此外,二讀草案固然增列官員的救濟機制,「得向立法院所在之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但這形同是要司法權介入行政、立法兩院的重大爭端,既然「藐視國會」沒有明確可依據的構成要件,這樣的救濟幾乎是在審查法官的政治意識,實在荒唐無比。
美國在台協會(AIT)前處長司徒文(William Stanton)和楊蘇棣(Stephen Young)等30位國際學者20日也發表連署聲明,指國民黨與民眾黨所提法案已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包括引入藐視國會罪、要求總統赴立法院報告並接受即問即答,並擴大立法院的調查權,違反台灣憲政架構與立法精神,也超越其他憲政民主國家的立法權限,尤其是政府官員只要反質詢即有可能被關。
除此之外,爭議法案還包括命令將新台幣上兆元的政府經費用於建造環台高鐵、花東快速公路及國道6號東延至花蓮,逾越立法權且未徵詢公共意見或進行環境評估,也引發外界擔憂。
而在立法院外聚集的民眾則希望法案撤回。許多示威者把焦點放在在野黨強行通過法案的手法,也有些人質疑在野黨正聽命於中共。在21日抗議現場,許多人手持標語寫著「沒有討論,沒有民主」。
一名在場的30歲大學研究人員對日經亞洲表示:「我們反對立法權過度擴張,尤其是有權力要求官員和公民前來答詢否則可能被關。這是擴權不是改革。」
報導稱,賴清德雖贏得1月的總統大選,但民進黨在立委選舉失去絕對多數。如今賴政府上任後僅幾天內的政局發展,只會更凸顯國會分裂可能令台灣施政困難重重的疑慮。立法院的分裂,可能對台灣自我防禦來對抗中國介入與脅迫的努力受到重大影響。
資訊安全專家、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從(立法院)會期一開始直到現在,國民黨確實一直示意要推動鬆綁台灣的國安法規。」他尋求針對立委受到中國勢力影響訂定更嚴格的法規,但遭到在野黨立委阻撓。
沈伯洋說,由於民進黨在立法院缺乏足夠票數,因此「我們能做的,是嘗試讓民眾了解為何國民黨和民眾黨的行動對台灣有害」。
若藍白強勢通過法案,可能引發曠日持久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戰。總統則無否決法案的權力。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員黃丞儀告訴日經亞洲,若法案通過可能會有2種情況,一是行政院以法案窒礙難行為由退回立法院請求覆議,但立院最終仍可以簡單多數通過法案覆議;二是民進黨立委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尋求讓法條因違憲失效。
無論哪種結果,一些批評家指出,台灣人民都要付出代價。東華大學訪問學者馮儒莎(Zsuzsa Anna Ferenczy)表示:「在野黨強力試圖擴權,犧牲了原本可用來解決生計、能源和國防改革的精力,而這些改革是台灣亟需的。」
責任編輯: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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